共享单车“万能钥匙”案宣判:薅羊毛九千万元 主犯获刑十年

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指控,2017 年 1 月始,被告人李某梁与张某等人商谋,在未经营任何共享单车实体业务的情况下,在手机安卓端、IOS 端设计并上架名为“全能车”“全能车 PRO”的 APP 项目,以能打开市场上所有品牌单车为名,薅起了共享单车公司的“羊毛”,吸引大量用户注册并交纳押金、支付使用费。

原标题:共享单车“万能钥匙”案宣判:薅羊毛九千万元,主犯获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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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案发,被告人所在单位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展全能车注册用户共计 476 万余人,收取的用户充值费用 9320 万余元。

主犯李某梁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撤销其原有缓刑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法庭采纳检察官从业禁止建议,禁止被告人李某梁自刑法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职业。

被告人吴某、张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到四年不等;被告人何某伟、丁某胜、黄某根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被告单位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传输的数据进行修改、增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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